助推民营经济 山东精准施策打出“组合拳”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山东在高质量发展上“一定要奋力蹚出一条路子来”。当前,山东正处在转方式调结构的紧要关口和爬坡过坎的攻坚期,民营经济大有作为。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求,我省急企业之需、帮企业之困、解企业之难,推出了一系列“能感知、有温度、见效果”的政策举措,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

  去年11月,我省聚焦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堵点,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围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拓宽民营经济发展领域,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等6个方面提出35条政策措施。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能立竿见影地为民营企业省下真金白银,增强发展信心。《意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可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2019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

  融资难融资贵是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也是35条举措中要突出解决的“硬骨头”。为增强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动力,《意见》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挂钩,督促金融机构明确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标准,降低金融机构小微从业人员利润指标考核权重,增加贷款户数考核权重。同时,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由单户授信100万元及以下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成立100亿元的纾困基金,由政府出资引导,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平台、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出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效解决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对纾困名单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予以必要救助。

  用地难、用地贵是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桎梏,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带动力强的省重点项目,我省将采取省土地计划专项指标或省市县联供方式予以用地保障。对各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为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意见》提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和矿业权出让、

  国有产权交易等过程中设置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的不合理条件。对具备相应行业资质的民营企业,参与政府主导重大建设项目,不得设置初始业绩门槛。

  “创业、创新+创投”的协同互动发展格局能有效释放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去年我省专门制定推出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通过构建多元化创业投资机构体系、拓宽创业投资融资渠道、进一步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加强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政策环境、营造创业投资良好服务环境六大项措施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鼓励具有资本实力和管理经验的个人依法设立一人公司,从事创业投资活动。支持信托公司、民营企业、投资公司等具备一定资本实力的企业,通过新设企业、变更登记、增资注册等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鼓励包括天使投资人在内的各类个人从事创业投资活动。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的,可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