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期交所调整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品种保证金水平

时间: 2020-09-29 09:15来源: 期货日报

  随着中秋国庆临近,各大期货交易所长假风险控制措施纷纷出台。近日,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先后发出通知,调整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各期货品种保证金水平。同时要求各会员单位做好长假期间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根据上期所和上期能源的安排,自9月29日(星期二)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黄金、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铜、铝、锌、铅、镍、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10月9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所有期货品种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郑商所通知称,自9月2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PTA和甲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白糖、棉花、菜粕、菜油、棉纱、苹果、玻璃和纯碱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普麦、强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红枣、动力煤、硅铁、锰硅和尿素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10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大商所方面,自9月2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和玉米淀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8%和9%;豆油和棕榈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9%和10%;铁矿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11%和12%;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10月9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节后第一个交易日维持假期期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变,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节后第二个交易日(10月12日)结算时起,上述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根据中金所的通知,自9月2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由现行的10%、10%和12%分别调整为13%;5年期、2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由现行的1.2%、0.5%分别调整为1.4%和0.6%;沪深300股指期权的保证金调整系数由现行的10%调整为13%。10月9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相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13%不变,沪深300股指期权的保证金调整系数标准为11%;5年期、2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新湖期货董事长马文胜表示,遇长假调整保证金是国内期货市场的常态化风险管控举措,在国内期市休市而境外市场仍保持连续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保证金的调整能够有效防范长假休市期间可能累积的潜在风险,此举有利于节后国内期货市场的平稳开局和健康运行。

  中信期货总经理方兴认为,通过调整保证金的方式管理期市风险,是一种常规且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长假前,很多期货公司已经着手进行安排,投资者也要注意加强长假风险防范,根据市场风险整体状况理性投资。

  厦门大学陈蓉教授表示,根据市场状况以及遇长假调整保证金水平是国际成熟市场的通行做法和重要风控手段之一。今年以来,随着国际市场波动加大,境外市场相应产品的保证金水平随着市场波动不断调整,建议国内期货市场也要积极研究借鉴基于市场情况的保证金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