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监局四项举措推进小煤矿平稳关闭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30万吨以下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煤矿安监局近期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小煤矿平稳关闭。

  一是通过科学制定执法计划明确监察重点。把拟关闭小煤矿作为全年安全监察执法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四不两直”突击监察、联合执法等措施,严查故意隐瞒采掘作业地点、私采乱挖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最后的疯狂”,确保辖区小煤矿安全有序关闭。

  二是通过谈心对话统一思想认识。通过深入开展新一轮矿长谈心对话活动,与小煤矿主要负责人谈煤炭产业面临的经济形势、安全形势,促其认清形势,早关、主动关,严格落实矿井关闭回撤方案,确保实现平稳关闭。

  三是通过下达执法建议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关闭小煤矿责任主体。针对拟关闭小煤矿存在的安全管理滑坡、拖欠职工工资、队伍不稳定、雨季汛期将至等隐患问题,下达了关于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执法建议书,督促相关煤矿认真落实矿井关闭回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快矿井关闭工作进度。

  四是通过严格执法促进小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监察力度,始终保持执法高压势态,在执法中凡是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小煤矿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并进行经济处罚,经停产整顿仍然达不到条件的,及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通过严格执法督促小煤矿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实现安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