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困民企政策频出 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区分良莠企业

时间: 2018-11-21 08:55来源: 21世纪经济

  曾刚表示,一定要根据市场化原则区分两类不同的民营企业,一类是未来没有发展空间的,另一类企业是有发展前景的,但短期遇到经营环境困难以及融资紧张的。

  今年以来,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民企融资难度上升。

  “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3年左右就要发生一次。政策收紧,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就容易出现融资问题,从这点来看,目前确实已经到了应该有一个整体政策考量的时候了。”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称。

  近段时间,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相关风险,各部门、各地区采取了诸多举措,并出台了相关政策。如央行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银保监会初步考虑对民企贷款要实现“一二五”的目标等。

  在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中,监管政策的落地需要银行予以配合。近期,各家银行也纷纷出台支持民企的政策,如中行“20条”、农行“22条”、工行“10条”、建行“26条”等。

  “目前政策是好的,方向也是对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过程当中,要注意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切忌把支持民企变成行政性指令,变成一场短期运动,而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功能和金融机构的自主性。”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

  支持民企政策频出

  在经济结构转型、内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加的背景下,部分民营企业经营风险上升,融资难问题加剧。央行《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发生债券违约的29家企业中有24家是民企,涉及金额674.06亿元。

  “当下经济政策重点是稳经济,而稳经济的核心是民营经济。目前,由于面临着结构调整、融资环境恶化的压力,不少民营企业生存环境变差、预期恶化,这对经济增长不利。稳定民营经济的政策着力点在优化融资环境和经营环境,涉及金融、财税、商务环境等方面。”曾刚称。

  他认为,出台政策支持民企可能会有一定风险,但从宏观上来讲,出台相关政策存在必要性,因为经济下行期,民企风险比国企高是不争的事实,从经济稳定、结构优化、就业等角度综合考虑,扶持民营经济有较强的积极意义。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自10月19日,“一行两会”一把手齐发声以来,金融部门已经推出了诸多政策举措。彼时央行行长易纲称,正研究继续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缓解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具体而言,一是推动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计划,二是推进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计划,三是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中期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

  10月22日,央行再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50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年内合计增加3000亿。11月5日,首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正式落地,不少民企都在准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

  “正协调交易商协会、中债信用增进、主承销商,促成首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尽快发行落地。同步梳理第二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做好后续项目储备。”11月9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杨伟中介绍称。

  11月6日,易纲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正研究设立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另有媒体报道,央行有关人士称,后续MPA体系中将增加专项指标,考核民营企业贷款投放。

  央行各分支机构也在推进民企融资。如11月9日,央行天津分行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24条支持措施,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与此同时,银保监会也推出了一些政策。11月9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称,初步考虑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实现“一二五”的目标,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三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

  11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透露,目前银保监会正在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预计在本周内会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政策导向下,近期各大银行纷纷出台支持民企发展举措,纾困民企融资。

  11月9日,中行发布“支持民营企业二十条”;

  11月12日,农行制定出台《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二十二条针对性措施;

  11月12日有报道称,工商银行研究部署了包括推进总行级合作客户服务落地等十条具体举措;

  11月15日,建行发布消息称,连续出台《进一步加大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和《中国建设银行支持民营经济指导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二十六条举措和工作要求。

  要点:市场化

  连续的监管政策和银行服务举措出台,也让部分市场人士担忧,若盲目加大对民营企业授信,可能会引发银行业新一轮的不良和风险抬头。

  为此,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在政策制定、执行的过程中,要注意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和方式,因为用非市场化手段往往会出现后遗症。

  曾刚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支持民营企业并不是降低信贷准入的标准,当前出的所有政策都要加上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换句话说,一定要根据市场化原则区分两类不同的民营企业,一类是未来没有发展空间的,另一类企业是有发展前景的,但短期遇到经营环境困难以及融资紧张的。

  “前一类显然不能进行融资支持,否则不利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而且还会引发新的金融风险,后一类是需要支持的重点。只要区分好这两类企业,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风险的控制。”曾刚称。

  还有一个值得考虑的因素:即便寻找到了需要支持的企业,但风险可能仍然较高,因此需要建立超额风险的分担机制。目前在这方面已有不少的措施,比如今年成立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及央行推出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都是很有针对性的风险分担安排。风险分担机制的引入,有效控制了商业机构所承担的风险。

  “综合而言,首先宏观上支持民企融资是必要的,其次把握好准入标准,区分好两类民企,已经能够把大部分的风险排除,再加上超风险分担机制引入,支持民营企业不见得会导致金融机构的风险明显上升。” 曾刚称。

  连平认为,政策还应该整体考量,即不仅是间接融资,还要考虑直接融资;不仅是融资,还要考虑增信、担保;同时对不良资产也要有针对性举措,这样民企才能更好地发展。

  “从民营企业角度来看,也有盲目扩张、盲目融资、盲目跨业等问题。主业之外做得过大,往往在政策收紧时面临危机,这是民营企业需要深入反思的地方。但是光有市场给予教训和反思还不够,在设计政策时,融资体系中不仅包括支持,也要有约束,比如对盲目扩张的企业可以有融资方面的约束机制。”连平称。